以物易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购销双方都不以货币来结算。此时财务人员如何做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具体怎么写呢?
以物易物销售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此外,双方都应向对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能取得相应的票据,仍然应该按照规定计算销项税额,但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以物易物销售涉税会计处理
在采用以物易物方法来进行销售活动时,除了会涉及到增值税以外,还有什么税费是要进行缴纳的?
所得税:换入的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成本,换出的资产确认销售收入(视同销售):自产的按照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外购的可按照购入价格。
消费税: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计算。
增值税:确认收入,按照约定的价格确认收入。
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应交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以物易物在会计上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来处理:涉及的问题包括换出资产收益确认与换入资产价值的确认两方面。
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换--确认收入实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换--不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