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了一定年限的办公家具用品是要淘汰更新的,对此税法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企业计算折旧和确定预计净残值,具体情况来一起了解吧。

企业办公家具的折旧年限

  企业办公家具的折旧年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而对于一些没达到固定资产使用标准的,需经常更换、价值比较低的家具,我们可以计入办公费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或者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一次或分次摊销。

  企业办公家具怎么折旧?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并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办公家具的残值率一般为5%左右,折旧年限最低是5年,可以超过5年。

  固定资产折旧考虑因素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