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次摊销是指将低值易耗品按其使用期限或价值分月摊入成本、费用,一般适用于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低值易耗品,或一次领用数量较多、累计价值较大的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摊销

  领用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出租或出借包装物,该分录借方三级明细科目分别记入“出租包装物”或“出借包装物”科目,贷方三级明细科目记入“库存包装物”科目。

  摊销时:

  前几次领用:

  借:制造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最后一次领用:

  借:制造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出租或出借包装物,该分录贷方三级明细科目记入“包装物摊销”科目。

  同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摊销完毕时也有这笔抵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