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购配件时,应计入“原材料”科目核算,由于公司采购的配件用途不同,相应会计分录也会有所区别。
采购配件的会计分录
1、 公司为产品生产企业,购入配件的,应计入“原材料”科目,具体分录为:
(1)购进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后续领用配件用于售后服务:
借:销售费用
贷:原材料
(3)如果领用于生产产品: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4)如果维修车间领用维修零配件:
借:管理费用—维修费
贷:原材料
2、 公司购入电脑设备配件时,可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具体如下: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科目核算内容
原材料科目是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销售费用核算内容
销售费用核算: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折旧费和修理费等。
管理费用核算内容
核算内容包括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