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输货物取得运输收入时,应按具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一般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运费收入分录
1、企业如果是主营运输单位,提供运输货物取得的运输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如果不是主营运输单位,提供运输服务属于兼营行为,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指各类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提供劳务、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均属于其他业务收入。
支付运输费会计分录
支付运费的计入科目,要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置于不同科目:
1、运费为购买/销售商品发生的运费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2、运费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其应归集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3、若是属于符合资本化项目的运费支出,则应对应进行资本化: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