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收到旅行社开具的发票时,应按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旅行社发票如何做账?
1、企业收到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2、如果企业为旅行社,开具旅行费发票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旅游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先以奖金的形式将每个人的旅游费份额随工资发放,个税当然不能免(因为即便不做为奖金也是按规定需要交个税的,所以并没有产生个税的差异),然后组织集体旅游再各自按份额交钱。
按照现行准则、制度的要求,福利费已不需要做事先计提,而是实际发生的时候计算确认费用,同时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所以按福利费核算,账务处理可以为: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等
然后收员工的旅游费,再支付给旅游公司,这样在工资总额的14%内就可以税前扣除了。
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有关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