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取得合同所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通过“企业取得成本”科目核算。合同取得成本具体是指什么?

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取得成本是什么?

  合同取得成本是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的科目。简单地说就是取得了合同后的所花的钱,例如取得某一个合同后,公司因为取得这一个合同给予的奖励,佣金等。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合同取得成本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合同取得成本时:

  借:合同取得成本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对合同取得成本进行摊销时:

  借:销售费用等

         贷:合同取得成本(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合同履约成本是什么?

  合同履约成本是当交易双方的交易合同达成后,由于交易的达成与交易的执行往往存在着时空上的分离,因此,如何保证交易双方忠实地履行已达成的交易合同是保证交易达成的又一重要因素。为了做好这一点,同样又需要社会付出一定的资源。除了交易双方为了这一目的而花费的费用以外,从社会整体上来看,需要抽调大量的人力、物力服务于该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