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将票据权利向他人转让时,应背书并交付票据。对于背书转让,应如何理解?
背书转让的定义
背书转让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进行必要记载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背书转让的效力
票据背书转让后,票据上的一切权利由背书人转移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因此获得了票据上的权利,而成为票据权利人。
背书转让的方式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出票人如果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又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保证责任。
将汇票的一部分金额转让,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是无效的。
背书转让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