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所占比重小,发生频率不高;取得的营业外收入,与生产经营过程没有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这两者之间具体有哪些区别?
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如何区分?
其他业务收入属于日常收入,影响营业利润,是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获得的收入,比如处置原材料收入,投资性房地方转让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等。
营业外收入不属于日常收入,不影响营业利润,它属于当期利得,影响当期利润总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几种:捐赠收入,罚款收入,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款超过账面价值部分,收到政府补贴等。
其他业务收入会计分录
1.出售货物和提供劳务时收到价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借:银行存款(赊账的用“应收账款”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
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
1.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结转清理损益,若转出价款高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4.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5.期末,应将营业外收入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营业外收入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