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实质上属于纯收入,具体由哪些收入组成?
营业外收入包括什么?
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主要包括:
1、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政府补助;
3、盘盈(现金)利得;
3、捐赠利得;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6、债务重组利得;
7、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等。
营业外收入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可能也不需要与相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
营业外收入借方,从出纳管账的使用角度来说就是一种收入。包括公司收到的资金,贷款,押金,赔付,手续费,加工费等其它公司营业收入。
营业外收入贷方,包括公司本身的固定资产和现金,公司所有用现金支付的款项。购进的资产,材料,赔付,银行的还贷,劳动力的酬劳,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营业外收入属于什么科目?
营业外收入科目属于损益(收入)类的科目,贷方登记发生额,表示增加的金额,月末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时,需要用到借方,表示减少或者结转的金额,营业外收入期末应无余额。
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应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以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年末(月末)结转收入时: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