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发生转让专利权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属于其他业务收入吗?

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是不是其他业务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一般都是转让技术的所有权,属于无形资产转让范畴。一般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资产处置收益。如果是让渡专利技术使用权等营业活动,则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类收入,也被称为“营业外收益”,是一种纯收入,不用企业付出代价。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一般其他业务活动的收入不大,发生频率也不高。

  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是指转让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所有权或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交增值税吗?

  技术转让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因此,企业如果按规定办理了技术转让免征增值税的备案手续,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如果没有办理,则在技术转让后所取得的收入需要按照销售“无形资产-技术转让”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