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销售库存商品时,会计应该怎么做账呢?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销售库存商品的会计处理

  销售库存商品时的账务处理

  出售库存商品是要分好几种情况的

  1、出售库存商品,但未收到货款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货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应收货款

  3、库存商品减少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商品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4、月末结转成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商品销售成本

  哪些行为可以视同销售呢?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以上就是有关销售库存商品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