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通常是指不属于销售行为,但是在税法规定上其行为与销售一样,需要正常缴纳增值税,那么具体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
1、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视同销售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视同销售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