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通常是指不属于销售行为,但是在税法规定上其行为与销售一样,需要正常缴纳增值税,那么具体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视同销售分录

  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

  1、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视同销售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视同销售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