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托代销商品发生的费用,一般通过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进行核算,收到代销清单时,可作为营业收入入账。对于代销费,应如何做账?

代销费做账

  代销费如何做账?

  委托代销商品简称“托售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自己所经营的商品。包括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寄销和提前移库下放的商品。将商品交付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代销商品仍属委托单位库存商品的一部分,在“库存商品”账户下设“委托代销商品”专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待受托单位按合同交来代销商品货单及货款时,再作为营业收入入账,同时结转委托代销商品成本。所支付的代销手续费可作费用列支或者冲减“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核算内容

  应收账款核算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