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银行贷款,一般涉及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两种形式。收到银行贷款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收到银行贷款分录
取得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期末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归还短期借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归还已经预提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或
借:财务费用(利息没有预提,直接支付)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归还短期借款本金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
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
如果是收到长期借款,则做以下分录:
取得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期末计提长期借款的利息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
在建工程(资本化的利息)
财务费用(费用化的利息)
贷:应付利息(到期还本,按期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分期支付长期借款的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归还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