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采购材料还是销售商品,当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当对其进行退货的处理,如果企业收到退货,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收到退货的会计分录
1、尚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货时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2、发出商品时已发生纳税义务,需要在退回时考虑相关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货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同时冲回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5、如果购买方享受了现金折扣,发生销售退回时应将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退回购买方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的金额)
采购商品退货的会计分录
1、企业进行货物采购时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等
2、企业进行退货时
借: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企业)(红字)
贷:库存商品
或
借:原材料(红字)
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应付账款等(红字)
发出商品是什么?
发出商品是指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已发出尚未收到货款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装物等。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发生退回的,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