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可采取的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注意:要求在倒数第二年改为年限平均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时候除了最后两年之外是不需要考虑预计净残值的。
最后两年每年的折旧额=(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净残值-以前年度累计折旧)÷2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期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折旧账务处理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