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固定资产一般来说是需要进行折旧的,应当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的当月或次月起计算折旧。那么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什么?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的选择应当遵循可比性原则,如需变更,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的计提方法有多种,常用的有以下两种:

  (1)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最后两年每年的折旧额=(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净残值-以前年度累计折旧)÷2

  (2)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期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是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所用的年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按照物理耐用年限,即按固定资产经受物理磨损和自然磨损所能延续使用的时间确定的。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