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库存商品出现损失时,企业会计人员需做好相应的会计核算。核算库存商品损失,一般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处理。库存商品报损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库存商品报损会计分录
确认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批准后:
(1)自然灾害造成等因素: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管理不善或是人为的原因造成: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正常原因造成: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本科目可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待处理财产损损益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益直接相关。企业的财产损溢,应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库存商品的分类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库存商品的分类:
原材料: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存货。
在产品:金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以及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半成品: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产成品: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商品: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周转材料: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材料,如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物,各种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低值易耗品和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其他周转材料。但是,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