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一般由销货或购货企业签发,到期时无力支付,应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在会计人员实际工作中,处理到期无力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的方法是什么?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如何处理?
商业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根据《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款,按票面金额对其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罚款。《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对于出票人来说,如果无法支付款项,建议先提前向对方说明情况,让对方暂缓去银行承兑。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的账务处理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的会计处理,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应转入应付账款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应转入短期借款,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