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在会计的工作中常常碰到,那么这种汇票是否属于商业汇票呢?具体的概念以及分类是如何的?
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概念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可以是收款人,也可以是付款人,付款人是承兑人。商业承兑汇票不受起点金额的限制,其付款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可用于申请贴现和背书转让。开立存款账户的客户,在有实际交易或与其他机构发生实际债权债务关系时,均可使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的分类
汇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1)以支付期限的长短,汇票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即期汇票是指见票即付的汇票,包括标注为:见票即付的汇票、到期日与出票日相同的汇票、无到期日的汇票(以催款日为到期日)的汇票
远期汇票是指约定一定到期日付款的汇票,包括定期付款汇票、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又称本票)和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
(2)为了以不同的方式记录收款人为标准,汇票可分为记名式汇票和无记名式汇票。
(3)以签发和支付地点不同,汇票可分为国内汇票和国际汇票。前者是指在一国境内签发和支付的汇票,后者是指在境外签发和支付的汇票,或者是在外国签发和支付的汇票。
(4)对银行付款的要求不同,汇票可分为随附汇票和正本汇票,前者是指使用汇票时需附各种单据(如提单、运单、保险单等),后者是指只需提出汇票本身即可付款,无需附任何单据的汇票。
商业汇票的当事人
商业汇票一般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
首先是出票人,当工商企业需要使用商业汇票时,可以成为出票人。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的主要区别在于,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业。
第二,收款人是指实际收到商业汇票上所述的汇票金额的人。
第三,付款人,即实际支付商业汇票金额的人。它有以下几种情况。A。当出票人是债务人时,其相对债权人成为票据的收款人,相对债权人可持票向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提示承兑,由银行从出票人的银行存款中代为支付,出票人是实际付款人;或根据与出票人的约定,债权人向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的其他工商企业提示承兑,该工商企业向债权人提示并成为实际付款人;B.出票人是债权人时,其相对的债务人在收到票据后,可以持票向其开户银行提出承兑并提供足够的资金,银行应从债务人的银行存款中代为支付出票人,债务人为实际付款人。或根据与出票人的约定,债务人应将收到的票据出示给其他债务人可根据与出票人的约定,将收到的票据出示给与其有资金往来的其他工商企业,然后将被承兑的票据交还给出票人,出票人向出票人付款,成为实际付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