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进商品或货物时应当支付的款项称为应付款项,对于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应如何处理?
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如何处理?
确实不用付款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需要转入营业外收入,不需缴纳增值税,但是需要并入收入总额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若企业存在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付账款挂账的会计分录
1、企业收取货款,发生挂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支付货款,发生挂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包括哪些?
应付账款是会计科目的一种,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通常是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这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