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在合同到期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或者鼓励员工自愿接受公司裁减时,应按相关劳动法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账务处理
1.计提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2.发放辞退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
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赔偿,每满一年需要给职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最多不可以超过12个月。如果职工在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则用人单位按照一年的标准给被辞退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
2.非过失性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即职工患病或者因非因工的受伤,如果在医疗期满后职工不能胜任原岗位的,需要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没有办法继续履行的,经过与当事人进行协商不能对劳动合同进行更改的,用人单位接触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支付职工经济赔偿。
3.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给予被裁减的员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
4.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以及拒绝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报酬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增加发放工资总额的25%的补偿金
5.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