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损失准备金是针对贷款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对于典当行而言发生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业务时,应计入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相关账务处理是什么?
典当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会计分录
某建设银行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应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余额为100亿元,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一亿元。2001年1—6月,该行核销呆账3000万元。6月30日,该行应计提损失准备的贷款余额为120亿元。6—12月收回已核销呆账1000万元,2001年12月31日该行的应计提损失准备的贷款余额为110亿元。
则6月30日该行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为:120×1%-(1-0.3)=0.5(亿元)
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50000000
贷:贷款损失准备 50000000
12月31日该行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为:1.1×1%-(1+0.2)=-0.1(亿元)
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损失准备 10000000
贷:销售费用 10000000
什么是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是本科目核算银行按照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减值准备。银行不承担风险的受托贷款等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本科目应按照单项贷款损失准备和组合贷款损失准备等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