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领用库存商品时一般通过“在建工程”“库存商品”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对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库存商品的会计分录
领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什么是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转账。
固定资产的特点有什么?
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有以下特点:
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