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处理当月待认证发票的账务时,通常计入“应交税费”“应付账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企业当月待认证发票的会计分录
1、收到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增值税
贷:应付账款
2、发票认证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增值税
3、若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正数(余额在贷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若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负数做相反分录;若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余额在借方说明该余额要下月留抵;若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余额在贷方说明该余额就是本月要交税的数额。
4、直接认证抵扣的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是什么?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