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收到控股子公司股利时可以通过“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等会计科目核算,有关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收到控股子公司股利的会计分录
1、宣告发放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收股利
什么是应收股利?
是指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应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股利的增加,贷方登记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什么是投资收益?
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投资指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的标的物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
投资收益的借贷方向
投资收益是损益类会计科目,损益类科目减少记借方,增加记贷方。使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证件投资收益、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