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于产品不合格退回,一般通过冲减销售收入方式进行核算,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银行存款”等,具体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产品不合格退回的会计分录
销售退回,指的是企业售出的商品,因为品种、质量不符合客户的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销售退回包括:以前年度销售后的商品在本年度退回、本年度销售后的商品在年度结束前退回
如果出现因产品不合格而退回的情况,应当冲减销售收入,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指的是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库存商品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的各种商品。
产品入库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产品损耗的会计分录
产品损耗后未确认原因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其中,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而损失的,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管理权限经报批准后,根据损失原因,转入对应科目:
借:原材料(剩余残料入库时)
其他应收款(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款时)
管理费用(一般经营损失时)
营业外支出(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损失时)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