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过程中一般会为职工提供工伤保险的福利,若是发生工伤保险费退回的情况,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工伤保险退回的分录处理
当企业给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发生理赔退费的情况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垫付应付职工工伤保险费时,有关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
贷:库存现金
(2)收回理赔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
(3)职工工伤保险费不予退回时,所做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
(4)企业为职工支付医疗费给予医院时,所做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职工医药费
贷:库存现金
(5)结转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职工医药费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