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当月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会形成留底税额,企业在下个月申报增值税时,留抵的进项税额可以自动进行抵减,还没有抵减完的,可继续留抵。那么当企业收到期末留底增值税退税时,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收到期末留抵增值税退税分录

  收到期末留抵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分录

  首先,进项税额留抵的会计分录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借方登记增加额,所以我们在收到退税时,进项税额留抵账户余额减少,我们要做相反的分录,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另一种情况是已经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做如下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什么是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

  应交税费的借贷方向

  应交税费借方记减少;贷方记增加。应交税费的借方代表交纳数和可抵减数,贷方的代表计提数和应交增税增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