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租固定资产时一般属于经营性租赁业务,是让渡资产的使用权。对于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出租固定资产分录

  出租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出租固定资产,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出租固定资产不是企业主要的经营业务,所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收入增加记入贷方。

  被出租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企业,故应由出租固定资产的企业计提折旧,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成本增加记入借方。

  什么是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使用权实施许可、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什么是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其他业务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其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也构成其他业务成本。

  累计折旧是什么?

  累计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应在该资产受益期间内所摊销的金额。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它与一般资产账户的结构刚好相反,累计折旧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余额在贷方表示累计计提折旧的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