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进一批货物,按照合同约定需要预付定金。对于销货方而言,收到货物的定金,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收到货物定金分录

  预收货物定金分录

  预收定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收到余款,并且货款全部结清时:

  借:银行存款

         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

  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 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

  支付货物定金的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预付账款是资产科目,核算的是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一般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如为贷方余额,则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为了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一般应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货款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