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公账户收到生育津贴时,计入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向员工支付生育津贴时,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相关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收到生育津贴分录

  收到生育津贴分录

  公司收到生育津贴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公司支付该生育津贴给员工时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具体包括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内容。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例如:小美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54.9元,享受98天产假,所以她的生育津贴为=4054.9×12÷365×98=13064.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