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国债,取得对应国债收入,应通过“长期债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银行存款”等科目核算,其具体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国债收入

  国债收入的会计分录

  1、购买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收到利息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3、收回本金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收益属于损益类科目。它核算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其中,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

  国债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指的是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属于免税收入,将予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的国债利息收入,指的是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