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中,企业涉及票据时,应通过“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短期借款”等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票据的会计分录
1、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收到票据抵偿之前的应收账款: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2、收回到期票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3、背书转让应收票据: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
4、票据贴现: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票据贴现的利息)
贷:应收票据
(1)票据到期无法清偿: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
(2)票据到期,如出票人未能按期支付票据的本金和利息,拖欠债务,则企业应承担这笔或有负债,以银行存款偿付给贴现银行:
借:短期借款
其他应收款——某单位
贷:银行存款
(3)同时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账户:
借:应收账款——某单位
贷:应收票据
票据为银行本票时:
申请银行本票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贷:银行存款
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
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
有多余款或因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银行本票存款
票据是什么?
票据广义上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