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是一种结算方式,亦称异地托收承付,不少企业的业务需要用到此种结算方式,那么托收承付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托收承付做账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会计分录

  销货方:

  1、商品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购货方:

  收到银行的承付通知后经审查同意承付,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情况下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此外,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企业应及时收回应收账款以弥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保证企业能够持续经营。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凡符合坏账条件的,应在取得有关证明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作坏账损失处理。

  “应收账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表示应收账款的增加额,贷方表示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账损失(即减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预收的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账款也可以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