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时候往往需要对预收账款的结转并需要缴税,对于房地产开发预收账款结转的会计处理,通常计入“预收账款”“银行存款”科目,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房地产开发预收账款结转分录

  房地产开发预收账款结转的会计分录

  1、预收房款:

  (1)收到预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预缴申报: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简易预缴)

    贷:银行存款

  2、销售房屋: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2)预缴税款的抵减:

  本月应纳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简易预缴)

  (3)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来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