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退货、开票内容出现错误等情况,都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那么收到购货方销项红字发票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销项红字发票做账

  收到购货方销项红字发票的会计分录

  1、购买方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金额)

    贷:应付账款(红字金额)

  2、销售方

  借:主营业务收入(红字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红字金额)

  注意已结转成本的,还要冲回

  什么是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