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科目用于核算企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对于企业发生的在建工程项目,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在建工程分录

  在建工程的会计分录

  1、发生建造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工程物资/应付职工薪酬等

  2、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什么是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未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待摊支出”、“安装工程”等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工程物资是什么?

  工程物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非流动资产,指的是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的建筑材料(例如钢材、水泥、玻璃等),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例如飞机的引擎)等,即买回来要再次加工建设的资产。

  “工程物资”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企业为基建工程、更改工程和大修理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为工程准备的材料、基本建设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等,并且应当按照“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等设置明细科目,从而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