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权的主体有两个,分别是出让方和受让方,两者会计处理也有所区别。相关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股权转让分录

  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

  一、受让方股款一次到位的账务处理

  1、受让方通过公司再付款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转让发生交割时,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出让方

  同时:

  借: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

  公司支付出让方股款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出让方

         贷:银行存款

  2、若出让方是自然人,且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小于转让股款时,应注意个人所得税由转让方应承担,公司应予代扣代交:

  借:其他应付款——出让方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

  实收资本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等。

  二、受让方没有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可做以下账务处理:

  根据受让方的汇出凭证及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入账:

  借: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

  若出让方为自然人,且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小于转让股款时,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出让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