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购进存货,但若是存货不符合要求或者质量出现问题时,则可向卖家申请退回。购买存货退回,应该如何做账?
购买存货退回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商品退回的账务处理如下:
退回销售商品时,做红字冲销凭证
借:银行存款等(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红字)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库存商品的会计核算
库存商品是指生产商已经完成所有生产,并且已验收入库,在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的情况下,按照合同规定的购货条件送交订货企业。可以作为商品直接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用来核算库存商品数量的增减变化。验收入库商品时,对于库存商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企业,当库存商品生产完成并验收入库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发出商品后,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应结转其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商品流通企业发出存货,通常还采用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等方法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