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贸企业而言,购进的出口货物,应计入库存商品科目、银行存款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购进出口货物分录

  购进出口货物分录

  购进出口货物时,应当编制以下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出口退税会计分录

  1、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收到退税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