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筹建期间所要缴纳的印花税根据购销合同记载的金额和相关的税率规定进行核算,一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筹建期缴纳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印花税是什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的纳税对象分别有: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均应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
2、加工承揽合同(与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区分)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辅料,并收取加工费且分别记载的,原材料和辅料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定做合同)
(2)合同未分别记载原辅料及加工费金额的,一律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3)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及辅料,双方就加工费及辅料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即勘察、设计收入)。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即租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