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比如差旅费、管理人员工资等,均属于开办费范畴。对于开办费,应如何写会计分录?

筹建期开办费分录

  筹建期间开办费分录

  1、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2、开始经营当月: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在税务上规定,开办费是分5年摊销的,在会计上则是开始经营当月转入管理费用,所以在以后的五年中都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什么是开办费?

  开办费指的是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注册登记费、筹建期间人员的工资、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如何理解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果将这笔支出全部作为付款期费用,就违背了“谁受益,谁负提”的原则,造成负担不合理。

  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下,企业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费用项目披露其摊余价值,摊销期限、摊销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