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库存材料实行定期的清查盘点,是加强材料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必要手段,对于那库存材料清查结果,应如何做账?
库存材料清查结果的会计分录
1、存货的盘盈、盘亏,须报经审批后才能处理,在未经批准前,通过设置"待处理财产损益"总分类账户进行核算。
盘盈分录: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盘亏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什么是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是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来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
什么是待处理财产损益?
“待处理财产损益”是会计里边的科目,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已经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益直接相关。本科目月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