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产品销售需求,领用箱、瓶、袋等包装物时,应设置周转材料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领用包装物会计分录
购入包装物: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生产领用
借:生产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时:实际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计划成本核算时: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差额)
随同商品出售包装物
①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②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周转材料主要包括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建筑承包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使用的材料等。
包装物押金分录
1.收到包装物押金属于其他应付款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2.支付包装物押金属于其他应收款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包装物是什么?
包装物: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包装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并且随同它们一起一起出售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
包装物核算的内容: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