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企业在利润分配过程中,需要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时,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什么是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
利润分配是什么?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通常为年度)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的决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利润分配的顺序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