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获得的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的,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可以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关于营业外收入该怎么做会计处理?
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分录
(1)确认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
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毁损)
应付账款(确实无法支付)
贷:营业外收入
(2)期末结转营业外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什么是营业外收入?
简单来说,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的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具体包括:
(1)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益;
(2)捐赠利得;
(3)盘盈利得(如果是存货盘盈,计入管理费用;如果说固定资产盘盈,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5)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什么是待处理资产损溢?
待处理资产损溢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已经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
借方登记存货的盘亏、毁损金额及盘盈的转销金额,贷方登记存货的盘盈金额及盘亏的转销金额。企业清查的各种存货损溢,应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期末处理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