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的营业外支出,贷方登记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对于营业外支出,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
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核算范围
营业外支出指的是扣除营业利润之外的支出,营业外支出会计科目核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亏、资产清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处置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发生的债务重组行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捐赠支出和其他特殊规定。
营业外支出涉及的税务处理
(1)损赠支出是营业外支出,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而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3)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4)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