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很多行业都被迫停工。对于归集停工损失业务,一般计入停工损失、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进行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归集停工损失分录

  归集停工损失的会计分录

  (1)发生停工损失时:

  借:停工损失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等

  (2)停工损失由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负担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停工损失

  (3)结转停工净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属于自然灾害部分)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本月产品负担的部分)

    贷:停工损失

  停工损失包括什么?

  停工损失主要包括在停工时间所支付生产工人工资,按工资额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等。停工可分为计划内停工和计划外停工损失,计划内停工是计划规定停工、计划外停工是各种事故意外造成的,因而对于这种停工损失的费用列入制造费用。计算停工损失的时间和空间限制通常由企业主管部门规定。因此,一定时间和范围内的停工不计算损失,超过一定时间和范围的停工才计算损失。

  其他应收款包括什么?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